海安市大公镇中心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公告
根据海安市教育体育局《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、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》,现将我校202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:
一、招生对象
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(满6周岁)、实际在我市居住的适龄儿童。
二、施教区范围
大公镇王院村、噇口村、贲巷村、于坝村、早稼村、群益村,镇区及工业园区,贲集村204国道以东,原农场幼儿园施教区。
三、招生条件
(一)按施教区(服务区)入学
入学儿童与其监护人须具有相应施教区(服务区)户籍或房产。(二)统筹安排入学
1.招生对象
(1)按施教区(服务区)入学条件不齐全的;(2)非本市户籍,监护人在本市创业、务工,申请在本市入学的。
2.申报要求
(1)按施教区(服务区)入学条件不齐全的(房产、户籍获证超时,使用祖辈房产但不能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,户籍、房产地址不一致等),需提供全家户口簿、房产证等;
(2)创业类统筹入学:入学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创业、申请到本市非城区入学的,需提供全家户口簿(市外户籍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)、非城区工商营业执照、纳税证明、至少两名员工的企业社保(不少于3个月)证明等;
(3)务工类统筹入学:入学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务工、申请到本市非城区入学的,需提供全家户口簿(市外户籍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)、非城区劳动合同,企业社保(不少于6个月)证明等。
四、招生办法
1.按施教区(服务区)入学
(1)入学儿童监护人通过“我的海安”APP,向施教区学校申报;(2)学校网上初审;(3)学校对通过网上初审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;(4)公示录取名单;(5)入学儿童凭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。
2.统筹安排入学
(1)入学儿童监护人通过“我的海安”APP,向相关学校预约;(2)学校网上初审;(3)学校对通过网上初审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;(4)统筹安排;(5)公示录取名单;(6)入学儿童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。
五、日程安排
(一)网上填报入学信息(6月22日至26日)。
入学儿童监护人6月22日上午9:00开始通过“我的海安”APP(扫一扫二维码),在指定通道完成入学信息上报(选择非城区入口)。
(二)网上初审入学信息(6月22日至27日)。
为保证信息上传有效,请读懂操作指南,根据材料认真填报信息,并预览确认无误后提交,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(在后台审核之前)。初审情况分为 “通过”“退回修改”“不通过”三种状态,均可在平台查看知悉(工作人员审核信息会有时间差,请耐心等待)。情况为“退回修改”的,家长可提供补充材料,在26日下午4:00前重新提交。
(三)现场审核按施教区入学、统筹入学信息(6月28日)。
6月28日上午8:00~下午3:00,信息初审通过的,要根据招生要求准备好所有审核材料,材料不全者审核不予通过。
1.按施教区(服务区)入学:全家户口簿、房产证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;
2.统筹入学:
(1)创业类统筹入学:全家户口簿(市外户籍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)、非城区工商营业执照、纳税证明、至少两名员工的企业社保(不少于3个月)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;
(2)务工类统筹入学:全家户口簿(市外户籍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)、非城区劳动合同,企业社保(不少于6个月)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。
所带原件和复印件排序要完全一致,到我校一(1)教室进行资料的现场复审。现场审核当天只需一名家长到校,学生不到校。家长在校园内不抽烟,不乱扔垃圾,审核通过后立即离开校园。
(四)公示入学名单(6月30日)。
公示地点:大公镇中心小学传达室橱窗。
(五)领取入学通知书(7月1日)。
领取时间:7月1日上午8:00~下午5:00。
领取地点:大公镇中心小学传达室。
(六)新生报到(7月5日)
7月5日上午8:30监护人携带《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》、《素质发展报告书》和本施教区适龄入学儿童一起报到,报到地点:海安市大公镇中心小学一(1)教室。
五、特别提醒
1.以上时间安排如遇不可抗拒因素,会作必要调整。
2.招生工作咨询:上午8:00-11:00,下午2:30-5:30。
联系人:
朱老师:13348082105
赵老师:18260549792
鲍老师:15862829932
3.凡报名通过的家长请加入 ,请用实名制,入群修改群昵称,如:xxx爸爸,或xxx妈妈等。(此为临时工作联系群,只在群中发布通知,或咨询事务。家长不得在群中发布与报名无关信息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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