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手牵小手
——大公镇中心小学全员心理导师制
一、指导思想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精神,不断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,培养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,促进小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。我校积极推行“学生心理辅导导师制度”,提出“全员导师”的心理健康教育理念,让各科任教老师都能参与到学生的心理辅导活动中来,与学生面对面进行交谈,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与心理情况,适时给予帮助,做学生思想上的指引者、学习上的辅导者、生活上的指导者、心理上的疏导者。帮助、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心理素质,防止和纠正不良行为的产生和发展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。
二、工作目标
1.发挥教师对学生的亲和力,对学生实施亲情化、个性化的心理辅导,深入学生心灵深处,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。
2.关注每一个学生,尤其关注家庭贫困学生、学习困难学生、单亲及父母双亡学生、残疾学生等特殊学生。
3.善于发现学生的发展潜能,使学生在学业、道德、心理等方面得到更深入、更充分、更全面的教育和引导,使学生的潜能和个性得到充分发展,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,促进学生的身心成长。
4.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,在帮助学生完善学习方式的同时,完善教师自身的育人方式,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。
三、工作原则
1.全员性原则
全员参与,学校的所有老师都是学生的心理辅导导师。要做到“课堂辅导,课后辅导,假期辅导”。辅导对象要面向全体学生,关注每一位学生,使他们的心理得到疏导,个性得到健康发展。
2.全面性原则
每一位导师既是学生学习的辅导者,也是学生生活的引导者,思想心理的疏导者,使每个学生的身心都得到全面健康和谐地发展。
3.发展性原则
导师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,在全面了解学生实际的基础上,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长远辅导目标、阶段辅导目标。
4.重点关注原则
针对“六类学生”——家庭贫困学生、学习困难学生、行为偏差学生、单亲及父母双亡家庭学生、留守学生、随班就读残疾学生,重点做好导师与学生的对应,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,保证学生心理健康成长、科学发展。
5.亲情化原则
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,导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,不随意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,和学生交朋友,给学生以父母般的关爱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,发现学生优点、成绩,鼓励学生进步,进而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。
四、导师职责
1.心理访谈和跟踪
导师坚持每学期至少与学生个别谈心一次,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,在心理状态 学习、生活、行为等方面帮助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,同时要求受导学生定期向导师汇报生活、学习情况。
2.心理辅导和转介
通过定期与学生的访谈,了解学生心理上的困惑,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成长中的烦恼、挫折等问题。对学生表现出的心理问题,开展合理的心理辅导,针对个别心理障碍严重的学生,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小组,与家长取得联系,及时转介给专业的心理老师或心理咨询师。
3.指导学习和生活
对学习困难的学生,进行学习态度、方法上的指导,帮助其树立学习自信心,提高其获取知识的能力。对缺乏家庭教育和贫困家庭的学生进行思想上、生活上、经济上必要的帮助。
4.引导正确的思想
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。经常检查和督促学生的行为习惯,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,特别是要促进责任感、诚信与感恩等优秀品质的形成,为其终身发展奠定基础。
五、实施办法
1.确立一对一辅导关系
学校组成全体任课教师都参与的心理辅导导师组,每个学生都有一对一配对的导师。导师在工作中自觉承担起了三重角色——像父母,在生活上体贴关怀;做良师,在学业、品德、心理等方面鼓励指导;成益友,与学生进行民主平等的思想交流。学校采用随时随地调查学生和定期向学生问卷调查,确定一对一辅导关系情况,每学期至少一次问卷调查。
2.建立定期谈话辅导与记录制度
导师要定期、不定期的对被辅导的学生进行谈话交流,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,每次谈话和辅导必须认真备课,并将谈话内容写入“师生结对记录手册”,以利于导师积极反思总结,不断改进工作。
六、组织保障
1.一级领导小组:校长、副校长分别担任正、副组长,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年级组长担任组员。负责导师制工作的规划、指导及各项工作的实施和落实,并带头对学生进行访谈和辅导。
2.二级指导小组:学校心理老师担任组长,各班班主任担任组员。
3.三级工作小组:班主任担任组长,各班任课老师担任组员。
附表:
一对一导师配对表
班级 | 导师 | 受导学生 |
二(1) | 陈月红 | 王文婷 |
三(3) | 吴冬根 | 王力 |
四(3) | 王耀华 | 吴雨轩 |
一(1) | 蒋爱华 | 吉晶晶 |
一(1) | 储美玲 | 吉晶晶 |
四(2) | 崔世军 | 崔小雅 |
四(2) | 朱维富 | 吴欣润 |
六(1) | 崔旭东 | 周辰熙 |
四(1) | 王忠霞 | 张睿晨 |
四(3) | 王晓梅 | 王贤语 |
三(2) | 丁国华 | 韩雪 |
五(1) | 罗海燕 | 崔世红 |
三(3) | 陈元东 | 徐祥立 |
六(2) | 周敏 | 陈思晗 |
五(2) | 丁玉兰 | 徐文昊 |
三(2) | 施义兰 | 韩雪 |
五(3) | 陈云 | 周凤莲 |
一(2) | 陈兰 | 蔡方艺 |
五(2) | 曹艳霞 | 葛周磊 |
四(3) | 陈小丽 | 于卉 |
五(3) | 高发宏 | 曹正 |
五(3) | 景步娟 | 王晨钰 |
五(3) | 纪妹 | 王轩 |
五(1) | 陈玉兰 | 周帅 |
五(2) | 姜金凤 | 葛周磊 |
三(3) | 周时平 | 周沈炜 |
四(3) | 林爱民 | 曹张乐 |
六(1) | 崔小凤 | 朱皇昊 |
六(2) | 贲可琴 | 戴万秋 |
六(2) | 丁祥富 | 王鑫盛 |
四(3) | 陈志刚 | 陈储杰 |
六(3) | 李海燕 | 陈爱彤 |
四(2) | 管玉兰 | 王福 |
六(3) | 于振华 | 贲浩然 |
六(2) | 崔素梅 | 李春燕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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